关于举办我校第四十一期党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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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我校第四十一期党校分别在长安校区、雁塔校区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二、相关要求 1.为加强管理,各党总支指定一名辅导员(机关一、二党总支指定一名学员)作为班长,负责本单位学员的组织管理和考勤工作。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名单和班长联系方式于 2.学员上课应提前到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座,因故不能上课者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次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学习结束后一周内,每位学员写出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由班长收齐后装入学员入党材料档案。 4.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班长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党校结业证书。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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