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工作管理条例



 
 

1、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五名学生组成班级工作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一学年。

2 、班委会设班长、学习委员、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各一人,必要的话设课代表。

3 、班委会在班长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班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班级情况,并利用班会向本班学生报告班级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学生对班级工作的意见。

4 、班长负责全班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委员的工作,学校的最新动态和活动及时通知大家。

5 、学习委员负责班级的学习工作,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对学习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全班同学按时交送作业。

6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生活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反映学生对住宿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7 、文体委员负责班级学生的文娱体育工作,组织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组织好学生集体活动,班级的整队集合工作,并定期开展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