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文件精神,为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设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创业实践项目2012年暂不实施)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学术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创业培训,团队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依据任务需求,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该项目今年暂不实施)
 学校今年将审核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50项左右,待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之后,从设立项目中按评审排序依次推荐,其余的设立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
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3名学生组成,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能超过1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职(含中职)以上职称,原则上主持过校级及以上课题。(若推荐为国家级项目,指导教师必须为副教授以上职称)
各单位须按学校要求组织好学生申请立项工作。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对跨院系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项目实施
 获准立项的项目须签订《西安邮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承诺书由教务处归档保存。项目启动后,项目组每学期末须向教务处提交《西安邮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汇报项目开展情况。学校将根据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开展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能占用课业时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毕业前完成项目实施。
项目经费
 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经费,对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规定配套资金;对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每个不超过500元予以资助,各院系可酌情资助。

其他事项
各学院审核材料、组织评审,于5月10日前将《西安邮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和按学科按类排序后的《西安邮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一式1份)连同电子版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相关材料压缩后发至信箱:jxk@xup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学院申报项目”请联系电话:88166166。
相关管理办法和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http://jyc.xupt.edu.cn/index.asp)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88166166。

 

                                                                                    计算机学院教务办

                                                                                        201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