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卫生评判标准



 
 
    保持心理卫生是促进心理健康的前提。心理卫生的评判标准有哪些?促进心理卫生需要着力做好哪些工作?
    世界卫生组织把健康的定义修改为:健康“不但没有身体的缺陷与疾病,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这就是说,人要做到健康,必须体魄健全,身心健康,这种健康才算是真正的健康。怎样做才能达到身心全面健康的目的?我国杰出的心理学家潘菽教授早在四十年前就曾指出:“我们因注重身体的健康,故研究生理卫生,我们若要使得心理得到健全的发展,则必须注重心理卫生”。由此看来,心理卫生乃是达到心理健康的手段。
    心理卫生的目的是要达到心理健康,但心理健康有没有标准?对这个复杂的问题心理学工作者已做了大量工作,但至今还没有个为大家公认的理想标准。为了使心理卫生有个大致的遵循,下面将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期罗和迈特尔曼几经修订的十项标准列出,供对比分析。 1)有充分的安全感;2)充分了解自己,并能对自己的能力做恰当的估计;3)生活目标、理想切合实际;4)与现实环境保持接触;5)能保持个性的完整和谐;6)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8)适度的情绪发泄与控制;9)在不违背集体意志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挥个性;10)在不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情况下能适当满足个人基本需要。
    按照上述十条标准一一严格对照,可以说很难找到一个心理完全健康的人。因此,我们只能说,讲究心理卫生的人就接近上述标准,不注意心理卫生的人就远离上述标准。远离上述标准,不仅人格异常,而且容易罹患种种心因性疾病。所以,为了心理健康,人人应当注意讲究心理卫生。
    专家指出,做好心理卫生工作应从提高个体心理卫生素质开始,比如提倡优生优育;另外,还需要根据各个年龄阶段的特点,指导人们搞好心理卫生工作;构建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并且做好情绪自控,保持身心的平衡等则是做好自身心理卫生的必要条件。专家表示,在遭遇心理困惑而不能很好地进行自我调节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心理医生。